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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开展“安全活动月”活动

文章来源: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5-09-02 浏览次数:

8月31日下午,学院组织召开了安全工作党委扩大会议,传达了上级文件指示精神,重点部署了开展“新学期安全活动月”专项行动方案。学院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结合学院实际,院长温金祥对“安全活动月”活动提出了要求:各检查小组在全面彻底排查的基础上,要重点检查各实验实训场所、食堂、体育设施等;要加强教职工班车管理,签订安全协议,严禁班车出现超载、超速等现象;要重点关注学生集体活动安全,加强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尤其是做好2015级新生报到的各项相关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制定预案,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温金祥指出,安全工作是学院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是贯穿整个学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到学院每一位教职工、学生,人人都有责任与义务,要人人参与,常抓不懈,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不能有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一是增强责任心,高度重视安全活动月工作,立即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安全检查,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明确责任、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凡是发生了安全责任事故,就必须进行责任追查,绝不姑息迁就。凡是出现了,一票否决,坚决取消各类荣誉评选。凡是因检查走过场或敷衍应付隐患未排查出来或隐患整改不到位引发事故的,将严格追究责任。叁是要突出重点部位和责任点的检查,要重点关注消防、用电、食堂、实训车间、在建工程、配电室、电梯等安全,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要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设立警示标识,车辆进入校园要按规定行驶,校内严禁车辆乱停乱放;要加强学生校内外安全的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大学生集体活动审批制度;要做好本学期的消防演练。

会上,副院长杜旭东传达了中央、省领导对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主要精神,并对新学期“安全活动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做了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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